海南浩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司开发建设的一品国际项目,于2010年8月26日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规模为36185.71平方米。根据《海南省物价局 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标准的通知》(琼价费管〔2010〕99号)和《文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标准的通知》 (文府〔2010〕42号)的规定,收费标准为150元/㎡,你司应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5427856.5元。截至本告知书下达之日,你司已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4583201.69元,尚未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844654.81元。请你司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缴清上述欠缴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义务的,我局将依法下达行政征收决定书。
你司收到本告知书后有陈述、申辩和申请听证的权利。你司可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我局进行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听证权利。
文昌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3年8月21日
(联系电话:633881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