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见习记者 宋灵云
饮用水安全是人民生活的一条底线。水源地环境质量,是保障老百姓喝上放心水、健康水的第一道关卡。如何保护好群众的“大水缸”?屯昌县人民检察院给出了自己的答案。
屯昌县枫木镇雷公滩水库是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为枫木、乌坡、南吕3个镇近8万居民提供饮用水,是全县供水“大动脉”。然而,2022年6月,屯昌县人民检察院在现场走访时发现,有人将“黑手”伸向了这片洁净之地。
“地表上的树木被砍光,地表原有植被被清除,干燥的泥沙完全裸露于地表,与周边林木郁葱的林地形成鲜明对比。”检察官苏波介绍,雨水将泥土和残枝落叶一起带入水中,导致周围水体被染成深黄色,饮用水源水质被污染。
此外,树荫下的一堆槟榔苗引起他的注意。“槟榔是经济作物,农户为获得好收成,必然会使用农药化肥,它们渗入水中,会严重影响饮用水水质。”苏波告诉记者,按照《海南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随意砍伐树林和种植经济类作物。
到底是谁在污染水源?检察机关随即展开走访调查。
当年11月,经调查核实,遭破坏的林地面积约11亩,距离雷公滩水厂取水口不到一公里。而砍伐林木的不是别人,正是雷公滩水库安全管理站的退休职工老王。
原来,早在2010年,老王与雷公滩水库安全管理站签订了林地租赁合同,当时林地类别为商品林。2013年,雷公滩水库被列为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但当地政府因财力不足未能征用、补偿保护区内种植的林地和改变林地类别。2022年初,老王由于急需用钱,决定将林地转包给收购商李某。李某想种植槟榔卖钱,于是让老王砍伐树木,自己则运来槟榔苗。
海南日报记者了解到,2022年3月,老王依据屯昌县水库安全管理部门出具的权属证明申请砍伐,当地镇政府仅审查林地权属,便通过砍伐申请审查,并向该县行政审批部门申请砍伐该片树林,而审批部门未考量采伐地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性质,作出了同意砍伐的意见。
“本案存在多个行政部门职能交叉、监管履职不到位与未依法行使职权同时出现的情况。”苏波介绍,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屯昌县检察院分别向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协同履职,责成当事人重新种植树苗,恢复保护区生态环境,并对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提出相关建议。
如今,补种的树苗已生长至1米高,草类生长茂盛,当事人特意安装上自动浇水装置,保证树苗和草类存活率,水源涵养修复效果明显,雷公滩水库又见清泉。
记者获悉,为加强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屯昌县人民检察院建立“河长+检察长”协作治理机制,强化“司法+行政履职合力”,2021年以来办理涉水公益诉讼案件34件,推动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的河道约5公里、整治污染水域面积140余亩。
(本报屯城12月7日电)
案例解析
饮用水安全是重要民生问题。本案中,当事人砍伐水源保护区内林地并破坏该地块植被,造成饮用水源水质污染隐患,影响人民群众用水安全,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以公益保护和修复为核心,加强沟通协调,灵活运用磋商、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多个行政部门协同履职,以“我管”促“都管”,用实际行动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