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豌 通讯员刘学 黄淑芬)近日,海南日报记者从定安县纪委监委获悉,该县纪委监委制定印发《定安县各镇纪委(派出镇监察室)案件交叉审理工作办法(试行)》,推动“乡案县审”向“交叉审理”模式转变,助力破解基层纪检监察机关案件质量提升难题。
为进一步规范案件审理工作,该县纪委监委还制定《定安县监察委员会派出镇监察室立案调查及移送审理的报批程序》,明确审理工作业务流程,统一规范文书模板,围绕审理工作共性问题,以“问答式”制发工作提示。同时定期开展案件审理评比活动,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中营造“比学赶超”良好氛围。
建立分片指导机制,结合交叉协作区划分,安排审理人员分片指导,及时答疑解惑,每两个月对镇纪委办结案件开展日常调研评查,着力查找案件查办和交叉审理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对案件办理情况逐个打分,及时反馈问题、定期通报,并跟进督促指导,实现‘个案整改’向‘专项治理’延伸,推动案件质量评查质效最大化。”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