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胡颢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围绕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实现新时代新征程党和人民的奋斗目标提供坚实制度保障。青年人大干部要在新起点新征程的历史背景下,真正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需要同时在三方面工作中持续发力。
必须在人大保证全面有效实施宪法法律的工作中持续发力。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所有法律的根基和命脉,拥护执行实施好宪法,就是维护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行动体现,是做好人大一切工作的首要任务。青年干部要发挥生力军作用,必须坚持按照规定、原则、精神三条路径全方位落实宪法,以理解宪法、执行宪法、监督宪法三个方面为工作抓手,系统、全面、有效推进实施宪法。要充分理解我国宪法第一条规定,即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民民主专政最本质的特征,时刻牢记我国政治体制根本属性,正确理解党的领导是我国宪法法律的根本原则;要注重在工作实践中时刻牢记宪法的正确执行。要在工作中时刻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在人大各类法定会议程序中执行好宪法规定,将宪法精神和原则落实在会议程序筹备前、全要素、各环节,坚决守牢人大会议程序合宪性安全底线;要监督好宪法在各项工作中的实施,进一步在省人民代表大会、人大常委会、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中对审议的法律文件强化合宪性审查,进一步完善相关备案制度,对市县提请备案法律依法开展合宪性审查,强化人大对“一府一委两院”宪法法律实施情况监督,采取坚决措施纠正更正违宪行为,让行政、司法、监察部门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无法不为,在法律授权职责范围内履职尽责,依法开展各类司法活动,不断以高质量人大工作,护航我国宪法尊严和权威,护航我国宪法法律全面有效实施,维护好国家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
必须在人大发挥立法主导作用方面持续发力。青年干部要发挥生力军作用,必须坚持按照“党委领导+人大主导+各方参与”的工作模式,以依法立法、科学立法、高效立法三个方面为工作抓手,统筹、协调、发挥好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要严格按照程序依法立法,在工作中坚持和深化人大、政府年度立法工作对接会商机制,继续不断完善人大、政府重点立法项目碰头机制等创新制度,强化协调沟通,推进我省立法工作机制科学化、民主化、效率化,注重将人大主导立法作用贯彻落实到立法工作全过程、各环节,落实到立项起草、征求意见、专家评审、审议审查各阶段,推进立法机制更加完善;要创新意见渠道科学立法,在开展人大立法工作落实好上述机制的基础上,推动重点法律法规起草工作机制不断健全,注重在工作中统筹好立法、调法、调规、修法、释法、废法等相关工作,协调吸收好各方面立法意见建议,科学运用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各法学专业院校学者等智库意见,注重收集相关行业专家、产业领军人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立法意见,推动立法工作更加科学;要充分研究人民群众、政府部门、改革急需的立法需求,不断加强涉外领域、自贸港急需领域、产业发展领域立法研究。要注重从“小切口”“小快灵”入手筛选法规项目,坚持急用先立原则,推行“一事一法”,要注重丰富立法形式,聚焦实际问题“对症下药”,开门见山、直入主题,需要几条就立几条,使立法更准、更细、更实,切实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制度设计。不断建立并完善海南自贸港法律体系,推进立法工作高质量发展,推动立法工作更加高效。
必须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发挥人大监督作用方面持续发力。人大监督是党和国家总体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有效保证国家机关用权于民的有效手段,是有效保证正确行使权力、防止权力滥用的制度保障,必须坚持按照习近平法治思想,将行政、司法、监察部门的权力运行纳入监督轨道。青年干部要发挥生力军作用,必须坚持按照宪法、法律、计划三条路径全方位履行监督职责,以法定监督、创新监督、制度监督三个方面为抓手,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充分发挥人大监督作用。要在人大监督工作中注重学习兄弟省份法定监督工作经验,在人大法定会议法定程序中不断吸收借鉴,严格依照法律开展会议监督,落实党委和法律对人大监督工作新要求,开辟法定监督新路径,不断强化对政府预算决算、审查国有资产管理、政府债务管理和生态环境监督工作,依据监督法、预算法、全国人大有关决定认真开展好预算执行审计工作监督,聚焦人民群众所盼所愿开展代表议案建议督办工作,围绕社会关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按照党中央和省委中心工作开展人大法定监督;要注重把对省委中心工作、重点工作监督创新运用在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中,在监督调研工作中站稳人民立场,找准问题根源,发挥专题询问满意度测评工作创新机制,完善有关制度办法,不断加强和改进人大法定会议对一府一委两院的监督作用,找准人大监督工作侧重点和核心点,与省委、省政府同向发力,与人民群众同心共力,推动全省中心工作高效同步推进;要注重充分运用法律制度赋予人大的论证、评估、评议、听证、询问制度,拓宽人大监督工作路径,大胆运用代表检查、专项审议、工作评议、民生票决等各项手段,对“一府一委两院”开展依法、正确、有效监督,确保我省各级国家机关依法依规行权,维护和实现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有力贯彻党和国家对海南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
(作者系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会务处处长,2024年秋季学期海南省委党校中青班学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