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报报业集团旗下媒体: 海南日报 |南国都市报 |南海网 |南岛晚报 |证券导报 |法制时报 |海南农垦报 返回首页
2025年11月27日 星期四  报料热线:966123
当前版: 002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省财政厅发布公告
“零关税”进口货物享惠主体资格预申报时间延长至12月15日

  本报海口11月26日讯(海南日报全媒体记者王培琳)为更好满足相关主体预申报海南自由贸易港“零关税”进口货物享惠主体资格的需求,11月25日,海南省财政厅发布公告,决定延长享惠主体资格预申报时间至12月15日。

  8月26日,海南省财政厅发布关于开展海南自由贸易港“零关税”进口货物享惠主体资格预申报的公告明确,“零关税”进口货物享惠主体资格预申报时间为2025年9月1日—11月30日。此次公告将预申报时间延长至12月15日。

  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货物进出“一线”、“二线”及在岛内流通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封关之日起,享惠主体进口征税商品目录以外的货物,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我省开展享惠主体资格预申报,旨在避免政策施行后,出现大量主体短时间内集中申报享惠资格的情况,同时确保相关主体能够及时享受政策红利。在预申报期间,符合条件的主体可按规定预申报享惠资格。

上一篇    下一篇
   第001版:头版
   第002版:牢记嘱托 担当作为 把海南自由贸易港打造成为引领中国新时代对外开放的重要门户
   第003版:本省新闻
   第004版:本省新闻
   第005版:香言木语述风华
   第006版:香言木语述风华
   第007版:香言木语述风华
   第008版:香言木语述风华
   第009版:中国/世界新闻
   第010版:中国新闻
   第011版:世界新闻
   第012版:教育周刊
   第013版:健康周刊
   第014版:广告
   第015版:广告
   第016版:广告
凝聚思想共识 激发奋进力量
海南自贸港企业“政策直通车”活动举行
“零关税”进口货物享惠主体资格预申报时间延长至12月15日
以问促改 守护“少年的你”
海南计划招募一批高校银龄教师
海口再迎黑脸琵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