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三亚10月30日电 (记者张靖超 通讯员刘昌)近日,三亚供电局公布了对举报、查获违约用电和窃电行为及举报、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行为的奖励办法。其中,单宗违约用电和窃电案件奖励举报人、协助查处的有功个人或单位的奖励金额下限为200元,上限为5万元。
对违约用电和窃电线索的举报人,按实际追回涉案金额的5%进行奖励;对协助查处违约用电和窃电违法犯罪行为的有功个人或单位,发挥作用一般的,按实际追回涉案金额的1-2%进行奖励,发挥作用重大的,按实际追回涉案金额的5%进行奖励;而向公安机关或供电部门举报非法收购、窝藏电力设施的废旧物品收购站、窝点等场所,按所收缴赃物总价值(按报废物资回收价值计算)的10-30%进行奖励。
而对于盗窃破坏电力设施行为,即蓄意破坏(盗窃、故意损毁)正在运行、施工或停电检修中的电力设施。因及时举报,使有关单位提前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了盗窃破坏行为发生,使供电企业免受较大的经济损失;发现犯罪嫌疑人正在实施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犯罪行为,有利于公安机关或有关部门及时制止了盗窃破坏行为的进行和延续,抓获犯罪嫌疑人;向公安机关或供电部门揭发、报告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犯罪分子或犯罪团伙。以上三种情况,并经供电部门查证属实的第一时间有效举报人,将给予100-1000元的奖励。
举报方式
如果发现窃电、违约用电现象,市民可拨打海南电网法律热线65208888,或向当地供电所、南方电网客户服务热线95598进行举报。
若发现盗窃破坏电力设施行为,市民可向公安局、当地供电部门进行实名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