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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06月13日 星期五      报料热线:966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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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格莱珉小额信贷项目发放首笔贷款
首笔贷款每年每户2000元,每2周还款84元
本报营根6月12日电 (记者陈岚桦 特约记者黎大辉)记者今天从琼中农村信用社获悉,备受关注的海南省格莱珉银行模式小额信贷项目本月发放了首笔贷款,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长征镇什马村黄彩霞等10户村民拿到了每户2000元的贷款,这意味着中国官方第一个由格莱珉外派专家直接参与和指导的格莱珉银行模式小额信贷试点项目正式实施。   记者今天在营根镇见到了孟加拉格莱珉信托派驻的指导专家、穆罕默德·海德尔·阿里,阿里告诉记者,根据他在其他国家的经验看,从项目的启动到人员培训到发放贷款,其他国家至少需要6个月的时间,而在海南仅仅用了2个月,可见海南的农民对于该项目的认知程度非常高,这非常有利于项目的进展。   据了解,格莱珉小额信贷模式与传统小额信贷模式的较大区别体现在还款模式上,可概括为“一次借贷,分期偿还”。一年期贷款通常分为25期,每期大约两周。两周连本带利还一期贷款。以琼中的首期贷款为例,每户借款2000元,利息10%,其中地方财政补贴5%。这样,每2周每户村民需要连本带利还贷84元。更有趣的是,借款申请人要求均为女性,这是基于女性更加珍惜贷款使用,并且有更强烈的改变生活现状意愿的考虑。   据海南格莱珉银行模式小额信贷项目总部副经理吴穹介绍,在该项目贷款前,考察组考察了琼中的营根、什运、黎母山、长征等乡镇,了解其生产状况、家庭生活条件、主要收入来源、是否需要贷款等基本信息,最终将首期贷款放在长征镇什马村的10户村民。贷款对象由相邻5户的农民组成一个组,10户村民分为两组。在借款前,都需要对借款人就借款原则、借款流程、小组成员职责等问题进行培训,测试合格后,还要对申请人的经济来源、投资项目、相关经验等因素进行考察,才决定是否发放贷款。贷款后,每两周开一次会并还款。借款人还款和出席会议的记录都作为贷款者信用记录,并作为第二年是否增加贷款额度的依据。   借款人之一、长征镇什马村村民黄彩霞告诉记者,她家里种了槟榔、橡胶,还在路边开了个杂货店,2000元钱虽然不多,但也能增加她店里资金的周转,还可帮助她买一些生产农资。而且只要按时还款,今后就能申请更多的贷款,帮助她把生产逐步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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