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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6月8日晚,深圳市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副科长郭仲平驾驶一辆印有“环保执法”的公务车,将一年轻女子撞倒在地,肇事时他满身酒气,下车后不但不道歉,反而诬蔑被撞女子是实施敲诈,并扬言要找“黑社会”的人。12日上午,深圳市交警局认定郭对该起交通事故负全责,除罚款3500元外,还将接受20日行政拘留的处罚。(6月13日《南方日报》)
酒后驾车,撞人无礼,其行不正。身为国家工作人员,竟要找黑社会解决问题,其心不正。身无正气,何以为官?
———人民网友
公车私用、酒后驾车、威胁恐吓,这3条加在一块才拘留20天?
———新华网友
如此嚣张,以为真是酒疯啊?不用想也知道这是平日里养成的霸道。一个小科长就如此霸道……
———网易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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