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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邱大军 通讯员司亚杰)7月25日在海口召开的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工作会议要求,深入学习贯彻省委五届三次全会精神,以改革创新精神扎实推进我省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王为璐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视察海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五届三次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结合纪检监察工作实际,研究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严肃政治纪律,督促各级党政机关和党员干部坚决贯彻落实省委五届三次全会作出的各项决策部署,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无所作为、敷衍塞责的行为。加强监督检查,把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省委五届三次全会决策部署的情况纳入监督检查、巡视监督、党政问责、党风廉政考核的重要内容,及时发现和解决党风廉政方面影响和阻碍海南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突出问题。前移防腐“关口”,围绕省委关于完善省直管市县管理体制,下放行政管理事项和大力改善民生、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大决策,针对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部门、重要部位和关键环节,督促有关单位完善相关制度、健全监督机制,未雨绸缪,早作防范。加大惩治力度,对在省直管市县管理体制改革中突击调整提拔干部、突击调拨使用资金、突击进行行政审批,以及在重点民生项目推进和民生专项资金分配使用中以权谋私等违纪违法行为,坚决依纪依法查处,保证改革顺利进行,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保护改革创新,严格区分工作失误和违纪违法的政策界限,为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创造一个积极、健康、宽松、和谐的政策环境,鼓励广大党员干部解放思想、大胆创新,主动想事、勇于干事,敢于负责、敢担风险,以思想的大解放推动改革的大突破、开放的大推进、各项事业的大发展。
王为璐指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认识贯彻落实中央《工作规划》和《中共海南省委关于贯彻落实的实施办法》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以改革创新精神推动中央《工作规划》和省委《实施办法》落到实处。用改革创新的思路和办法解决导致腐败的深层次问题。创造性地建立健全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为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不断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工作创新,使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更好地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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