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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11月17日,体育总局游泳中心正式就于芬奖金问题做出说明,称于芬一共应获得奖金261325.5元,并已通过司法鉴定,却已有人代领。对此于芬也第一时间对游泳中心的说明做出了回应。
于芬首先质疑游泳中心召开通气会的合法性,“监察局邀请我的律师去办公室谈这件事,目前律师还没有跟我打过电话说明监察局的意见。”于芬说道,“游泳中心不代表调查结果,这样擅自发表声明是不负责任的,就像(小偷)被告声称自己没有偷东西一样。”于芬认为,游泳中心作为这次奖金事件中的当事方,特别是自己律师函中所指的被告,这样表态是很不正常的行为。
除了认为游泳中心不该擅自宣布调查结果外,于芬还认为游泳中心今天公布的奖金明细存在疑点,特别是游泳中心公布的261325.5元奖金总数也有误,因为“单单2000年悉尼奥运会决不可能只有游泳中心所说的180305元那么少”。 (小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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