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报报业集团旗下媒体:
海南日报
|
南国都市报
|
南海网
|
南岛晚报
|
证券导报
返回报网首页
|
版面导航
2009年06月23日 星期二
报料热线:
966123
当前版: 010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期
下一期
往期
日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朗读
驻外外交人员结婚需经派出部门审查同意
驻外外交人员法草案规定,驻外外交人员结婚,应当将结婚对象情况及时报告派出部门,派出部门审查同意后,办理结婚手续。离婚的,应当向派出部门报告。 为解除驻外外交人员的家庭后顾之忧,草案对驻外外交人员的配偶、子女的权益作出了规定。 草案规定,驻外外交人员的配偶随任,应当经派出部门批准。驻外外交人员配偶随任期间,根据驻外外交人员的衔级和职务、任期年限和驻在国生活条件,享受规定的休假。
上一篇
下一篇
分享到
一键通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QQ空间
i贴吧
第001版:头版
第002版:综 合
第003版:澄 迈
第004版:本省新闻
第005版:社 会
第006版:大特区论坛
第007版:三亚新闻
第008版:财经新闻
第009版:中国新闻
第010版:立 法
第011版:股 市
第012版:世界新闻
第013版:世界新闻
第014版:评 论
第015版:体育新闻
第016版:娱乐新闻
土地纠纷仲裁强调“调解”作用
严格限制填海连岛工程等破坏海岛生态的行为
违法征收征用财产受害人可取得国家赔偿
对特殊用途海岛进行特殊保护
单位违规泄密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将受处分
违反保密规定未造成泄密的将被警告和罚款
涉及国家秘密的企事业单位将实行保密资质管理制度
被羁押人在羁押期间丧失行为能力赔偿义务机关需承担举证责任
三大“生存威胁”催生海岛立法
驻外外交人员范围明确
被撤案或判无罪者可获国家赔偿
无居民海岛所有权属于国家
打破密级“一定终身”
重“教育”轻“罚款”不再处罚妨碍统计的个人
我国将设立七级外交衔级
政府有关部门不得公布与政府统计机构不一致的数据
驻外外交人员结婚需经派出部门审查同意
民间调查和单位内部统计不适用于统计法修订草案
拟不强制设置统计职业资格
驻外外交机构将实行馆长负责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