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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12月29日的庭审现场。当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对黎强等31人涉黑案一审公开宣判。
新华社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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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重庆12月29日电(记者朱薇)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29日对黎强等31人涉黑案一审公开宣判,原重庆市人大代表黎强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7项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520万元。其余30名被告人中,有25人被分别判处1年至18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有3人被宣告缓刑,有1人被判处拘役,有1人被单处罚金。
法院审理查明,2000年以来,黎强以渝强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为依托,利用公司、企业化管理模式对公司成员形成的制约关系,指使、授意在渝强公司担任领导层的家族成员、员工及部分承包车主有组织地实施聚众扰乱交通秩序、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以黎强为组织、领导者,以何永红、来有刚、黎德明为骨干成员,以伍树峰、伍树芹、张文友、付培军等人为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新华社重庆12月29日电 豪赌资金近10亿元、背负多起命案的重庆巨赌“黑帮”审判结果引人注目,两人被判处死刑、两人被判处死缓。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9日对此涉黑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该团伙两名“黑老大”陈知益、邓宇平分别被判处死刑、罚金3061万元和无期徒刑、罚金3190万元,此外该“黑帮”组织成员冯胡林、谢鱼被判处死缓,杨全被判处死刑、罚金1500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陈知益于2001年开始纠集杨全、杨鸿等人“混社会”。自2004年以来,逐步形成了以陈知益为组织领导者,以杨全、杨鸿等人为骨干成员,以卿灵、刘全胜等人为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结构严密,分工明确,管理严格,有组织地实施了故意伤害、寻衅滋事、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并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纵容,称霸一方,在重庆渝北及邻近区域造成重大、恶劣的社会影响,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稳定和社会经济生活秩序。
新华社重庆12月29日电 在重庆“黑帮”中,“黑老大”王兴强涉黑案情备受关注,不仅把北碚区公安分局领导的贿金拿去放高利贷,还发动公安民警帮忙洗钱。重庆首个被指控洗钱罪的涉黑案29日在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黑老大”王兴强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220万元,该团伙其余20名成员分别被判处1年至16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原重庆市公安局北碚区分局民警苏扬犯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洗钱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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