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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今年下半年我省开展文明大行动以来,各部门齐心协力,对礼仪、环境、交通、旅游、经营五大领域的文明行动进行了有力部署。同时,也列出了省内公民大声喧哗、公共场合吸烟、乱吐乱扔、损害公物等八大不文明现象。笔者认为,我省开展文明大行动,同样要对住宅区、街道、农村城镇的宠物狗进行有效规范管理,培养公民文明的豢养宠物意识,以杜绝日渐增多的城乡狗患。
令笔者想起这则话题是源于近日的一则新闻:万宁市大茂镇龙尾村委会一名3岁男童独自玩耍时,不幸被同村一狼狗疯狂撕咬,全身多处被咬伤,肛门伤势最严重,有可能终身大便失禁。更可悲的是,狗的主人陈某给了伤者家属2000元治疗费后,再没有支付任何费用。被恶狗咬伤的男童家庭为治伤几近欠债。
近年来,我省城乡各地因养狗造成了伤人或因救助不及时死亡的事件时有发生,无论是平面媒体或者电视广播,每过一段时间都会报道狗患伤人的事件。至于那些狗主人不拴狗链遛犬、遛狗时狗吓人、犬只破坏环境卫生、一户养多只犬、犬只扰民等行为更是司空见惯。
尽管养狗增多是有其客观原因,如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空巢家庭的增多;在农村,养狗还能看家护院等。但这并不能成为扰民甚至破坏社会秩序的理由。笔者认为,狗患背后反映的其实是人的问题。不文明养狗方式滋生出问题,责任不在狗身上,而是养狗主人的社会道德和法律意识的淡薄。因此,不仅养狗人的公德、素质急需提高,有关部门对养狗的监管也亟待加强。
在防止狗患的管理上,笔者建言不妨借鉴国外的一些成熟经验,对养狗的主人进行严格管理。
例如,在美国想养一条狗,狗的主人必须先缴纳20美元到50美元的注册费。还必须定期给狗打预防针。美国养犬登记费虽很低,但一旦咬伤他人,狗的主人所负的法律责任却很高。从美国养狗机构对狗主人常说的“即使你富如比尔·盖茨,法律也会让你赔得倾家荡产都不够”这一句,就可以想见其严厉程度。在英国,每只狗脖子上挂“名牌”,注明主人姓名、住址及狗的名字,没有挂牌子的狗在外游荡将作为无主犬被收容。英国严格规定了狗每年要注射免疫,不注射免疫的将被重罚;主人不清理粪便、狗伤人,也将被重罚。在养狗管理成熟国家,出现万宁大茂镇龙尾村恶狗伤人仅付出2000元后拒不赔款的事情几乎不可想象。
养狗是一面镜子,养狗的文明也体现了狗主人的文明。特别是在狂犬病已经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威胁时,人们对居家养狗予以了更高的期盼。从这个角度上讲,规范养狗,文明养狗,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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