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琼中县地方税务局税务事项通知书
经核查你于2011年9月13日将持有的海南鑫辉矿业有限公司20%的股权转让给陈斌、傅军飞两人,至今未依法申报缴纳财产转让个人所得税,严重违反了税法的有关规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九项规定,限你于2013年12 月 15日前持相关资料到我局办理相关涉税事项,逾期按税法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海南省琼中县地方税务局
201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