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海南省邮政条例〉的决定》已由海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2014年5月3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