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张谯星
从设立之初的4个发展到现在的7个,三亚市纪委派驻机构已经成为一支重要的纪检监察力量,负责对全市政府各机关、公检法和乡镇共59个单位反腐倡廉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我们着重在快查快办、抓早抓小方面下功夫,提升监督执纪效果。”三亚市纪委常委余祝明介绍,2012年以来,三亚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违纪违法案件118宗,派驻机构查处了其中的81宗,占68.6%。查办案件数量的增加,使派驻机构的监督权威性明显提高,地位和作用也更加突出。
在保证依纪依法的前提下,派驻机构把追求办案效率作为工作的重要目标之一,强调查办案件工作必须突出一个“快”字,以最快的速度、在最短的时间、用最小的成本查办腐败案件。
2013年4月,三亚市纪委第一派驻纪检监察组从一条匿名举报电话线索入手,通过缜密部署和深入调查,仅用5个月时间,成功查办了该市道路运输管理处部分工作人员收受贿赂充当“保护伞”案件,对7名党员和11名执法人员进行党纪政纪处分,其中12人移送司法机关被追究刑事责任,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纪效果。
对权力运行的监督,是派驻监督的关键,尤其需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三亚市纪委各派驻机构更新理念,创新方式,通过参与重大工作、参加重要会议、组织专项检查、开展日常监督等方式,及时向市纪委报告发现的驻在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方面和廉洁自律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2012年至2013年,三亚市纪委各派驻机构共对驻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18人次,诫勉谈话7人次;在“庸懒散奢贪”专项治理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检查中,共给予53名行政干部及工作人员调离岗位、停职、通报批评等行政问责处理。通过从权力运行的源头抓起,派驻机构和驻在单位共同建立健全内控制度体系,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本报三亚6月12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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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在派出机关直接领导下,依照党章、党内法规和行政监察法规定,对驻在部门及其所属系统行使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职能,接受派出机关统一管理,对派出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 (张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