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近日启动公共机构节电工作专项检查,检查情况将被列入公共机构节能年度考核。(详见今日本报头版)
海南今年的用电形势异常严峻。我省下发关于加强节约用电工作的通知后,大多数单位能够按照要求节约用电。这些举措释放了电能,降低了用电负荷,做到了让电于民,也给全社会带了一个好头,值得肯定。
但是有成效也有不足。从媒体暗访的情况看,仍然有一些单位无视规定、我行我素,不把节能节电工作放在心上,出现空无一人的大楼里通宵亮灯、冷气温度调到16℃等。要解决这类问题,既需要相关单位主动作为、自查自纠,也需要社会监督、媒体曝光。而要建立起长效机制,真正把节电落到实处,各类明察暗访、督促整改更不可或缺。
节电专项检查的意义在于,它既是一个姿态,一次提醒,更体现了一种刚性约束机制。如果某单位、某公务人员不能自觉做好节电工作,就很可能被查出来,被通报批评,被要求整改。监督检查正是对漠不关心者、心存侥幸者、顶风违规者的一记重锤,能够发挥提示作用、威慑作用和保障作用,是建立节能节电长效机制的重要一环。对一些单位来说,有了监督检查,节电工作才不会流于形式。
当然,监督检查是手段而非目的。通过监督检查的倒逼机制,让公共机构人员树立最省用电的意识,培养人走电断的习惯,进而化作一缕清风,吹向千家万户,影响你我他她,培育全社会节能节电新风尚,才是我们共识共为的价值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