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集领域
(一)自然灾害类: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和生物灾害等领域。
(二)事故灾难类: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安全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安全事故等领域。
(三)公共卫生类: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它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事件等领域。
(四)社会安全类:主要包括恐怖袭击、民族宗教、经济安全、涉外和群体性事件等领域。
(五)综合类:主要包括应急管理、应急技术、法律、社会心理、新闻传播等领域。
二、专家库成员主要任务
(一)根据省政府工作安排,开展或参与调查研究;
(二)参加省政府和行业内召开的有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会议,对各类突发事件进行分析、研判,提出决策建议,必要时参加应急处置工作;
(三)参与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四)为建立应急管理各类基础数据库和专家库建设提供指导。
三、专家库成员遴选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应急管理事业;
(二)高级以上技术职称,在本专业范围内具有领先的科研和技术水平,具有坚实的专业基础知识、较为丰富的实践经验,以及较强的理论思考和决策咨询能力;
(三)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学术道德;善于听取各方面意见,在同行中有较强的威信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够合作共事;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团结同志、办事公正,不受部门、单位及个人利益影响;
(四) 年龄原则上在65周岁以下(特殊情况者可放宽),身体健康,在海南有稳定住所,具备承担参与应对处置突发事件和相关工作的精力和时间。
四、报名方法及聘用
符合条件者,请于2014年7月26日前,将《海南省应急管理专家库成员申请表》(附后)一式两份及有关证明学术成果材料传真至省应急办,将电子版报送至tufashijian1038@163.com。专家库成员申请表请至http://yjb.hainan.gov.cn/通知公告栏自行下载。
凡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专家,将由省政府统一发给聘书。
联系人:王敏;手机:18689848566;
电话:65342277-6010;传真:65388812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7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