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全省减排指标控制目标如下:化学需氧量(COD)排放总量控制在19.83万吨以内,氨氮排放总量控制在2.34万吨以内,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在3.92万吨以内,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控制在10.10万吨以内。
省国土环境资源厅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处有关负责人称,我省将重点做好海口狮子岭污水处理厂、澄迈老城污水处理厂、万宁神州半岛污水处理厂、三亚新城水质净化厂、三亚红沙污水处理厂、儋州市污水处理一厂6个项目减排管理工作。加快推进海口白沙门污水处理厂、三亚红沙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和儋州市污水处理二厂扩建项目建设;全力推进博鳌旅游区污水处理厂、官塘污水处理厂、南丽湖污水处理厂、临高新盈污水处理厂、清澜污水处理厂等国家责任书项目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