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平安乡道”,基本的标准就是农村道路事故少、秩序好,群众办理交管业务方便。这也是全省公安交警部门下一步工作目标和努力方向。
据了解,全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均面临着车辆大发展、隐患大暴露、管理大考验的严峻形势,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仍处于缺人、缺钱、缺重视、缺投入的阶段。我省农村公路里程约2.3万公里,占全省公路总里程的94.2%,交通警力严重不足,平均每2名警力管辖农村公路里程93.2公里,管理的资源和力量远远不能适应农村道路交通的发展,这是我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一个非常突出的矛盾。
2008年,我省农村道路(指国省道、县乡村道路)共发生事故795起,死亡322人,分别占交通事故总数和死亡总人数的55%和68%;到了2013年,农村道路共发生事故1589起,死亡571人,分别占事故总起数和死亡总人数的63%和74%。2008至2013年,全省农村道路共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36起,死亡136人,分别占较大以上交通事故及死亡人员总数的57%和58%。
会议提出,各地公安部门要借鉴“儋州做法”,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加大人力物力投入,在乡镇、行政村聘任交通安全员、交通协管员;以公安交警部门为主体,依托两级基层组织协助管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住农村车辆和驾驶人,完善农村道路安全设施和标志标线,建设各类监控设备,依靠科技力量构建“安全防护网”,确保农村交通“有人负责牵头、有人承办落实、日常有人宣传、重点季节时段有人查纠”,实现“点对点”、“自助化”的服务,形成“网格化”的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