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让座起争执,老人打小伙四耳光后猝死。《人民日报》微博说,9月9日下午,郑州一公交车上,一位老人要求一小伙让座,小伙不肯,两个人发生争执辱骂。乘客称老人打了小伙四个耳光,不过小伙并未还手。随后,小伙提前下车,老人仍站在原处,情绪激动,不久竟倒地猝死。据悉老人患有心脏病,警方在调查。
关于公交让座,五花八门的新闻太多了。有73岁老人为84岁老人让座的;有老人将唯一空位让给十六七岁孙子继而指责他人不让座的;有女孩被老人“索要”座位不成,干脆坐其大腿上的;还有老人对不让座者抽其大嘴巴的。强制让座、暴力索座引发的让座博弈,屡屡闹出笑话。不幸的是,这次让座闹出了悲剧。窃以为,让座本身就是在讲“礼”,仓廪实而知礼节嘛,孟子说:“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尊老爱幼是社会美德。但这个“礼”要发自内心的“我愿意”,就像婚礼上的表白一样。《论语·阳货》中,弟子宰我问孔子,老师,给父母服丧三年,时间太长,改为一年可以吗?孔子说,那样做你能心安吗?如果你心安,就那样去做好了!孔子的理由是:小孩子三岁之前不能离开父母怀抱,服丧三年以免寝食难安,这不是硬性规定,而是为了心安。孔子与弟子宰我的对话,表面上是关于丧礼的,实际上用于让座道德,也是可以的。孔子强调的是什么呢,强调的是道德应该发自内心,是为了求心安,用今天话来说是对得起自己的良心。殷周之际,伯夷叔齐宁肯饿死在首阳山上,也不肯食周粟。子贡曾问孔子,他们有没有怨恨呢?孔子说:“求仁而得仁,又何怨。”(《论语·述而》)意思是说,这个结果本来就是他们所追求的,又有什么可怨的呢?尊老作为一种美德,选择这种“礼”就会愿意忍受站着的疲惫,而不会抱怨。
但让座也要讲“理”。让座是一种美德,能彰显城市的文明。但让座也是一种道德自律,而不是必然义务。“谁规定必须给你让座”,这话从法理上找不到谴责的依据。把“让座”的“我愿意”变成“我必须”,就让人感到不舒服了。出言不逊是吵架的火种,掌掴暴力更伤害让座公德。在让座问题上,标签化或者不假思索就抡起道德大棒,都不是明智之举。我们当然要弘扬让座美德,但也需要厘清一点:让座是美德,不让座也是一种权利。让座需“讲礼”也需“讲理”。让座属于“私德”范畴,让与不让,只能倡导,不能强迫。不让座是一种权利。换句话说,让座仅仅是一道选择题,而不是一道是非题。
让“让座”成为道德自觉而不是靠以某种崇高的名义剥夺他人不让座的权利。少一点道德利己主义,少一点打着道德旗号去索取的“审判”,我们的道德环境就会减少污染。有时候,一声谢谢,一句良言,相逢一笑,就可以消弭敌意和对立,生活纷争就会迎刃而解,旅程顿时变得轻松舒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