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磊在答问时说,近日,中加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并本着平等互惠原则,就互为对方商务、旅游、探亲人员颁发长期多次签证达成安排,并已通过互换照会确认。根据上述安排,自2015年3月9日起,双方互为前往对方国家从事商务、旅游、探亲活动的另一方公民颁发有效期最长可达10年但不超过护照有效期的多次入境签证。这一安排是中加两国人员往来便利化的一项重要进展,将进一步促进中加各领域交流与合作,推动中加战略伙伴关系向前发展,并惠及两国民众。
小贴士
•据了解,根据对等互惠原则,中加双方还将各自相关签证的单、多次签证收费统一调整为100加元和相应的人民币。双方对签证申请人均提供免面谈和免留指纹的便利。拿到多次签证后,就意味着可以随时拿起护照,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
•加拿大签证的有效期最长可达10年,但不能超过护照有效期。如果护照有效期较短,最好换领护照后再申请签证。加拿大签证因无申请人照片信息,如果旧护照失效了而加签证仍然有效,则需要申请挪签,即把旧签证挪到新护照上。这一点不同于美国签证,可以允许新、旧护照一起使用。
•此互惠安排只适用于停留不超过180天的短期访客类签证,赴加学习或工作不在此次签证安排范围。
(李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