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依法行使职权,积极开展工作,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加强对法律实施情况和“一府两院”工作的监督,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密切联系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不断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完善发展,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贡献。(新华社北京3月15日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