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催收公告
1995年我中心与三亚市国债券经营有限公司通过国债回购方式,签定了金额2000万元的国债回购合同。合同签定后我中心依照约定,先后将2000万元划往三亚市国债券经营有限公司指定帐户,回购合同于1995年元月26日到期后,你公司未及时还款,我中心于2009年、2011年、2013年与你公司进行过债权确认。截止目前所欠我中心债务余额本金1500万元,利息1624.73万元。
望贵公司尽快筹措资金偿还对我中心的欠款。
西安证券交易中心
二〇一五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