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标代理机构:华诚博远(北京)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三、工程概况:
注:项目可研费、设计基费按《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2011年)计算;项目测量费按1.3万元/km2(平原)、1.4万元/km2(丘陵)计取;勘察费按省土地储备整理交易中心有关规定计取。
四、招标范围:项目可研和勘测设计。
五、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省行业现行有关可研和勘测设计规范、规程、标准要求,以及项目可研和初设批复、施工图预算审查、预算申报和工程施工需要。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和申报条件:1、项目1、2、3、5要求具备农林行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设计丙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备与土地整治相近专业咨询(投资)、勘察、测绘丙级(含)及以上资质,项目4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农林行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备与土地整治相近专业咨询(投资)、勘察、测绘丙级(含)及以上资质。2、 投标人应成立项目设计组,项目设计组负责人应具备土地整理、水利或道路桥梁专业工程师(含)以上职称;项目设计组组成人员(包括项目设计组负责人)必须配备水利和道路桥梁两专业工程师(含)以上职称人员及工程造价员(含)以上资格人员。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以设计单位为主体进行投标,并提供联合体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的组成单位不得超过四家。七、招标文件的获取:请于2015 年 4 月 21日至2015 年 4 月 27 日,上午 0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到海口市美贤路9号省国土资源厅414室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份,售后不退。八、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5年 5 月 13 日上午08:30 时;递交地点:海口市美贤路9号省国土资源厅211室。九、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海南日报》、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网站、海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十、联系人:招标人:戴工、李工 电话:0898-65236084;招标代理机构: 何工 ,电话: 0898-685684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