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处副主任吴向春受贿被开除党籍
经查,吴向春在担任儋州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处副主任兼海南渔业船舶检验局儋州检验站站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贿赂。2014年12月3日,儋州市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吴向春有期徒刑四年。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儋州市纪委常委会讨论,决定给予吴向春开除党籍处分,并建议儋州市海洋渔业局给予吴向春开除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