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已确认,你擅自上市交易位于三亚市迎宾路同心家园五期9栋0702号限价商品住房。你擅自上市交易限价商品住房的行为违反了你与本司签订的《限价商品住房销售合同》的约定。请你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七日内与本司联系处理该《限价商品住房销售合同》善后事宜,否则本司将于期满后,依法解除该《限价商品住房销售合同》,并协助相关单位收回该限价商品住房。
本司联系人 许燕茹 ,地址 海南省三亚市解放四路工商总行3楼304 ,电话号码0898- 88251158 。
特此通知。
三亚城投置业有限公司
2015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