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中央政策性粮油抵质押风险
《通知》强调,要严格贯彻执行中央政策性粮油管理规定,未经国务院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动用中央政策性粮油;承储企业不得以中央政策性粮油对外进行担保或者清偿债务;中央政策性粮油被违规用于办理海南省农发行以外的抵质押贷款,发生风险后,贷款银行自行承担一切损失。
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海南联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