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查处一批涉农职务犯罪案件
儋州市农委原副主任兼水务局局长符德壮在负责新州洋大棚建设过程中,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致使财政大棚补贴资金遭受重大损失,且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贿赂,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涉嫌玩忽职守罪、受贿罪。日前,符德壮已被儋州市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2年。
陵水黎族自治县检察院立案查处了县农委原主任胡某、原副主任龙某在涉农重点项目建设中涉嫌玩忽职守、受贿案。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检察院立案查处了县农业局原局长朱某飞、副局长玩忽职守罪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