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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丰实业(海南)有限公司拟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海南宏丰农业高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合并前,宏丰实业(海南)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实收资本3000万元;海南宏丰农业高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实收资本3000万元。合并后,宏丰实业(海南)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实收资本3000万元。根据《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 特此公告。 宏丰实业(海南)有限公司 海南宏丰农业高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2015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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