凶手被判处死刑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范杰明在处理上海广裕精细化工有限公司财产过程中,与相关人员产生矛盾。2013年6月22日下午,范杰明单独或伙同他人先后在该公司内行凶杀人,致4人死亡、2人重伤、1人轻伤。其间,范杰明还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持枪抢劫他人轿车一辆,并致1人死亡,在上海市宝山区某部队营房持枪抢劫哨兵自动步枪一支并致1人死亡、1人重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