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名单涉及个人隐私,不能在网上公开!”日前,广东民声热线记者致电全省多地民政局,发现超八成地市未长期公示低保名单,并得到了如此答复。7月28日,广东省民政厅相关人员回应表示,国务院、省政府早已明文规定“低保名单必须公开!”(7月29日《南方日报》)
八成地市吃低保名单不公开,理由是“名单涉及隐私”,很是冠冕堂皇,但国务院、省政府早已明文规定“低保名单必须公开”。在法律面前,再多堂皇的理由都不该成为理由,何况所谓有损当事人的尊严和隐私的说辞,并不能令人信服。
从公开方式看,公布名单就是周知公众,接受社会监督,以杜绝猫腻,力求客观公正,在方式上往往是以书面、网络等形式,而不是手持大喇叭大肆宣扬,这样的负面影响能有多大呢?从人性角度看,对于困难人员,谁都愿意伸手帮一把,人们也更期待能有制度兜底。低保政策就是这样的一个兜底政策,对于真正接受低保的困难家庭,人们又怎会嘲笑呢?从生活实践看,生活中真正需要低保的人,并非有人所想的那样羞于启齿,低保某种程度上来说,也是一个人的权力,他们贫困的状况早已处于公开状态,又怎会担心接受低保被他人知晓。
长期公布低保名单,其实更是基于现实考量。来自民政部的一组数据显示,我国从2009年到2011年期间受理的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申请的985.2万户中,认定符合条件的家庭只有745.9万户,不符合条件的检出率则高达25%。而媒体屡有报道的诸如戴金表、开豪车者吃低保的咄咄怪事,更反证了,低保作为贫困兜底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存在不少漏洞。
如何防范低保金“跑、冒、滴、漏”,不把对贫困户雪中送炭的救命钱,变成某些富人锦上添花的额外福利。国家也在尝试探索各种方法,譬如,按照民政部的说法,今年年底,全国将全面建成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等。但公示名单作为低保政策执行程序中的最后一道防线,其意义却非同一般。谁进谁出让人一目了然,这既满足了人们的知情权,在本质上也是还监督权于民,这无疑是对付骗保最见效的“杀手锏”。此刻,还以“保护隐私”为名为不公开开脱,就显得极不合时宜,也难免会引发公众质疑:这到底是要保护谁的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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