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医院发现家暴不举报或将担责
草案规定,反家庭暴力工作遵循预防为主,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为了及时发现和制止家庭暴力,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同时,为了更好地保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合法权益,中小学、幼儿园、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若在工作中发现家暴或疑似家暴情况的须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未按规定报案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根据家庭暴力轻重的不同,草案对不同情节的家暴分别作出了不同的处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