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省政府办公厅发出的《关于对部分闲置宗地公开挂牌督办的通知》披露了上述消息。通知明确,闲置土地处置主体为有关市县人民政府。通知规定:对挂牌督办案件处置不力,处置进展缓慢的,由省政府对相关市县政府负责人进行约谈,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暂停新增建设用地审批。省级挂牌督办宗地未在规定时限内处置完毕,或各市县2009年以来已供应的其他建设用地,超过土地使用合同规定的开工时间一年以上未开工,且未开工建设用地总面积已超过本市县最近5年年均土地供应量的,除国家和省重点项目、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以及保障性住房等民生项目外,暂停该市县的新增建设用地农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