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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1月18日 星期一      报料热线:966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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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旧电梯需要共治共管

  ■ 袁锋

  据媒体报道,海口2004年之前投入使用,无物管、无维保单位、无维修资金的“三无”电梯共1169部。从今年起至2018年,海口市财政每年将拿出一部分资金,帮助无维修资金的使用单位进行电梯改造,彻底排除电梯相关安全隐患。

  在都市生活,电梯已经是人们离不开的“交通工具”。然而,电梯的设计使用寿命为15年左右,随着时间推移,会有越来越多的电梯“退而不休”,不时发生的电梯致人死伤事故让人心惊胆战,成为严重安全隐患。一般情况下,电梯作为楼房的附属设备,其所有权归全体业主所有,其大修和更换,通常由专项维修资金负担。但是,那些并无先期预交专项维修资金的老旧小区,电梯便难以开展更新改造。此次海口能够下定决心,由财政出资,建立专项更新改造资金改造上千部“三无”电梯,可谓瞄准了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也是增强政府职责、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的务实之举。

  在为海口政府“埋单”举措击节叫好的同时,也需要看到,这种带有一定救济性质的资金筹措方式毕竟不是长效化、制度性的解决方案。观点差别和不同利益诉求,使得包括老旧电梯更换在内的许多住房维修事项难以推进。而城市小区业委会组建率过低,也使得这些事项乏人牵头去协调。动用专项维修资金,门槛也并不低。即便新建小区有专项资金,由于支取资金需要三分之二业主同意,如何找齐并说服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投下赞成票,也是个大难题。

  住宅电梯的管理使用涉及到政府、业主、物业等多个主体,唯有明确各方职责,建立起老旧电梯有序更换改造的长效机制,才能避免潜在的电梯使用安全隐患。

  电梯作为商品房硬件标配的组成部分,已经被包含在房价之中。依据一般电梯设计寿命15年的标准,北京、南京等地已经以地方立法的方式明确规定电梯使用超过15年须强制报废。政府部门应强化监督管理,将相关的电梯安全责任更明晰地归置给房企:开发商保障交付时的电梯质量,物业公司则保障后续使用安全,以确保电梯的使用寿命不打折扣。

  若仅仅依赖政府,更新改造费用将成为政府的沉重负担。为此,应当多方筹集电梯维修资金。一方面,对于有条件的小区,应当唤醒沉睡的公共维修资金;另一方面,对于历史遗留的“三无”电梯,可以以业主、政府各出一点等多渠道方式筹集资金用于电梯的更新改造。

  业委会是业主的自治组织,可以有效代表业主利益、监督物业公司运作。电梯更换本是社区事务,业委会负有直接责任。应该推动业委会的自主管理,在电梯更换与保养、维护资金筹集等方面加强工作,减轻政府工作压力,节约电梯维护资金,以有效维护业主利益与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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