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在您的大力支持和热情关注下,位于海南省老城经济开发区南一环路的冠永·凤凰城A区二期现已竣工。请您按照约定的时间来我公司办理交房手续。交房期限为2016年6月30日-2016年7月31日,届时若您因故未能前来,视为我公司已在交房期限届满之日向您完成了交付商品房的义务,且视为房屋交接完成,您从2016年8月1日起承担物业管理相关费用。
一、您来办理入伙手续时请备齐以下资料:1、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2份(主要办理交房及房产证使用);2、业主身份证(未成年人还需提供出生证明)及其复印件3份;3、单位购房者还应带公司法人证件、公章及委托书;4、《入伙通知书》;5、已缴款项的收据或发票;6、物业服务应缴的费用;7、完税证明原件1份及复印件2份(在购房当地办理)。二、如您委托他人来办理,除第一条必备的资料外还应带上:1、您〔业主〕的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2、您〔业主〕的身份证或护照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3、代理人的身份证或护照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详情请致电:0898—31630888
海南冠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6年6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