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鑫金华实业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460100557391205,法定代表人:胡香云):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对你公司的涉税情况进行检查并作出税务处理决定及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但因你公司不在税务登记证注册地址经营,且无法联系你公司相关人员,相关涉税文书无法直接送达,现将《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琼国税稽罚[2016]6号)公告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自本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我局将依法作出处理。
特此公告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稽查局
2016年7月5日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办公地址:海口市龙昆北路10号4楼;联系人:唐磊 王坚;联系电话:66509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