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问责5241件6228人次,其中地厅级干部29人次,县处级干部166人次,这充分体现了省委坚定不移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决心和信心,充分表明“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绝不是一句空话;这也说明了当前反腐斗争的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党风廉政建设任务依然繁重,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
从严治党必须要扎紧制度的笼子,以纪律“高压线”编织问责之“电网”,从而形成人人不敢逾越的“雷池”。为了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我省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的问责制度,这些制度既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和无往不胜的利剑,也是正风肃纪的一道道“高压屏障”,有了这些制度作保障,我们才能有执纪问责疏而不漏的“天网”。
利剑高悬还要重板实拍,不能让制度成为摆设,进而丧失作用。如果不能在问责上动真碰硬,坚持失职必究、问责必严,既难以让广大党员干部对纪律规章保持敬畏,也不能很好地教育和保护好广大党员干部,使其悬崖勒马。久而久之,还会让我们的党组织在群众中丧失公信、缺乏威信,从而削弱党的领导。在强化监督中,还应充分发挥群众雪亮双眼的作用,引入社会监督的力量,使监督无处不在、无时不在。
省纪委公开通报曝光的典型问题,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领导干部都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鉴;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一案双查”,促进“两个责任”落实,以问责常态化,强化党内监督,从而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锻造实干担当的干部作风,保障廉洁为民的发展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