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小明说,在经营权过渡方面,由各方协商确定并动态调整承包费的标准或定额任务,在这个基础上通过改革经营模式,降低过高的承包费标准,减轻驾驶员的负担。同时通过“互联网+”,实现传统出租车行业的转型升级。
刘小明说,改革的过程中体现了传统出租汽车和网络出租汽车的错位经营,逐步实现这两种新老业态的融合发展。
“近两年的专车实际发展过程中,有些地方出现过约的车和来的车不一样,驾驶员也不一样的问题,因此带来很多服务上的纠纷和问题。”刘小明说,对网约车要规范经营的具体行为,经营者要保证提供服务车辆和驾驶员具备合法的资质,以及线上线下提供的车辆和驾驶员的一致性。
因为网约车是跨业态,不光是交通运输,还有信息、支付以及其他方面,所以要建立多部门的联合监管机制,构建一个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的监管模式。
《指导意见》明确地从国家层面确定了合乘的合法地位。刘小明说,在当前的交通拥堵、环境污染比较严重的情况下,合乘是一个降低交通拥堵、提高道路使用率的重要方式。同时也需要各个城市政府结合自身实际制订相应的规范,让它良性发展。
改革明确出租车行业属地管理原则。地方政府有充足的政策空间,可以结合当地的实际进一步制订完善适合自己的制度。
刘小明说,对于出租车行业来说,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承担主体责任,在国家层面更多是作出一个方向性的、顶层的设计,所以在这个过程中进一步明确地方人民政府,特别是城市人民政府对出租汽车管理的主体责任。记者 赵文君
(据新华社北京8月1日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