届时,各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要对照《海南省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评估指标体系》各项指标要求逐项自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自评结果提交《海南省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等级评估申报表》和申报报告;省教育厅组织有关专家深入各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通过听取汇报、审核材料、实地考察、测评等步骤进行评估。
省教育厅将给被命名为省一、二、三级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的单位授牌匾和颁发证书,并按评定等级实行“以奖代补”的方式给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安排日常运转补助经费。
省教育厅还将把评估结果及定级通报当地政府,未评定等级的活动中心要对存在的问题限期半年进行整改。具体评估申报文件和评估预备会细则请登录省教育厅网站(http://edu.hainan.gov.cn/)进行查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