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强调,全省检察机关要站在检察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从国家层面理解人民监督员工作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观念,严格落实人民监督员监督事项告知制度,严格落实职务犯罪案件台账制度,加大人民监督员知情权保障力度,健全人民监督员意见建议落实机制,主动与司法行政机关建立健全联席会议、信息通报、联合调研等长效工作机制。
省检察院检察长贾志鸿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司法厅相关负责人就我省人民监督员的管理、培训、考核等工作进行了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