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南宇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我局依法查处的你公司未经许可,擅自建设银河金座小区D区3#楼、6#楼、7#楼一案,现已查处完毕,拟对你公司作出如下处罚决定:一、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设的行为,责令改正,并按房产评估价3#楼3285.59万元、6#楼1448.47万元及7#楼2790.41万元的9%对海南宇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处予罚款,罚款人民币3#楼295.7031万元、6#楼130.3623万元、7#楼251.1369万元,共计罚款人民币677.2023万元;二、对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建设的行为,责令改正,并按房产评估价3#楼3285.59万元、6#楼1448.47万元及7#楼2790.41万元的1.5%对海南宇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处予罚款,罚款人民币3#楼49.28385万元、6#楼21.72705万元、7#楼41.85615万元,共计罚款人民币112.8671万元。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我局文综执告字〔2016〕149号行政处罚告知书,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10日内来本局领取行政处罚告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特此通告。文昌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