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处电脑随机选定确认,受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定于2016年 11月 29日上午10:00在我司拍卖厅第三次公开拍卖:定安县定城镇塔岭新区栖凤路6671.8m2土地使用权[国土证号为:定安国用(2012)第358号]以及地上4585.43m2建筑物。参考价:人民币9186209.62元。竞买保证金:200万元。说明:1、房屋无房屋所有权证。2、标的物按现状拍卖,过户手续费及相关税、费按国家规定承担。标的展示时间:自见报之日起至11月28日11:00止。有意竞买者请于2016年11月28日11:00前到我司了解详情并办理竞买手续;保证金以款到账为准。交纳保证金单位名称: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海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江支行;账号:1009689400000122。缴款用途处须填明:竞买人姓名或名称、(2016)海南一中法拍字第48-3号竞买保证金。拍卖单位:海南宝恒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地址:海口市滨海大道123号鸿联商务广场三层;联系电话:0898-68538825 18976947136;委托方监督电话:653010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