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了解到,2016年7月10日,被告人李某威将3克氯胺酮藏匿在钱包夹层内,登上了从台北至三亚的航班。期间,李某威在飞机洗手间内吸食了部分氯胺酮。飞机抵达三亚后,边检工作人员在李某威身上查获剩余的净重1.82克氯胺酮。
三亚中院认为,被告人李某威违反国家法律规定,逃避海关监管,明知是毒品而非法携带入境,其行为构成走私毒品罪。由于李某威到案后坦白认罪,法院依据刑法有关规定予以从轻处罚,判处李某威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该案主审法官表示,走私毒品是指非法运输、携带、邮寄毒品进出国(边)境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