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司开发的位于我市通什镇政府大院内的“候鸟公寓”项目,经我市住建局《关于五指山市润禾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候鸟公寓项目是否超容积率的复函》(五建函[2014]305号)和《关于确认五指山润禾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候鸟公寓项目调整容积率日期的复函》(五建函[2015]134号)文件确认该项目容积率由1.8调整为7.23,增容建筑面积为3644.51平方米。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发[2001]15号)第二条和《五指山市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的规定,我局将对你司的增容事项进行评估后征收增容费,请你司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到我局协商委托土地评估中介机构对调整容积率进行评估事宜,逾期不派人与我局协商的,我局将自行委托土地评估中介机构对调整容积率事宜进行评估,并征收增容费。你司对我局的征缴增容费的行为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如有异议,请于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我局提出。特此公告。联系人:谢云,电话:0898-866278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