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建筑修建人:黄永宽、胡振江、董明理、董亚全、董尤兴、董明宝、符圣贤、董尤为、董尤伯、董尤贤:
英州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镇政府)工作人员发现,在位于英州镇古楼村委会301后勤基地项目用地范围内,你们未经报建,擅自修建楼房等建筑物,其中黄永宽修建二层楼房一栋;胡振江修建二层楼房一栋;董明理修建二层楼房一栋;董亚全修建二层楼房二栋;董尤兴修建二层半楼房一栋;董明宝修建二层楼房一栋;符圣贤修建二层楼房一栋;董尤为、董尤伯修建平房一栋;董尤贤修建二层楼房一栋。你们擅自修建楼房等建筑物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六十五条之规定。镇政府已于本公告登报前,向你们送达了《通知书》、《催告书》、《决定书》,已告知你们自行拆除违法建筑及相关的权利义务,但你们至本公告登报之日前,未自行拆除违法建筑,也未依法主张权利。现镇政府依据法律规定,公告告知你们在本公告见报之日起七日内,自行拆除违法修建的楼房等违法建筑物。逾期未自行拆除,镇政府将依法予以强制拆除。特此公告。
英州镇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