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华能东方电厂位于海南省东方市工业园区,本标包括华能东方电厂厂内交通车辆驾驶等业务工作。服务期限:2017年01月0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非借用、非挂靠性质的实体企业,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具有与本次招标业务相同或类似业务的服务经验。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标。
有意者请于2016年11月21日前将报名材料送扫描件发送至下方电子邮箱。报名材料应包含电子邮件名称、投标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相关资质文件、证书及近三年类似业绩清单及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18308980411 邮箱:bbcat4@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