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定于2016年12月21日15:30在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按现状净值公开拍卖(第二次):乐东黎族自治县乐罗镇(现利国镇)乐罗乐二管区冲坡加油站旁48.43亩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证号:乐罗国用(93)字第474号,四至:东至望楼管区旱田、冲坡加油站;南至新安林地、新安旱地;西至新民管区旱田;北至海榆西线公路(距中心线16米)】参考价:1077.09万元。竞买保证金:200万元。其中的20亩土地使用权,参考价:432万元,竞买保证金:80万元。特别说明:1、整体拍卖优先,单独拍卖的20亩土地使用权,尚未办理土地分割证,标的物实际面积以国土房产部门办理产权变更登记颁发的产权证为准;土地剩余使用年限:26.75年,土地使用权类型:出让,用途:工业用地;2、过户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竞买人如参与本次竞买即视为已接受标的物的所有瑕疵;3、法院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或撤回拍卖,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标的展示时间:自见报之日起至2016年12月20日17时止。有意竞买者请于2016年12月20日17时前缴纳竞买保证金(保证金以款到账为准),并于拍卖日前凭法院确认的保证金收据到我公司(海口市蓝天路35号锦鸿酒店副楼一楼)办理竞买手续。缴纳保证金单位名称:海南省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三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月川支行;账号:1010854590000017。缴款用途处须填明:第27号竞买保证金。联系电话:36656056 13976059898郭先生 18976241313 罗先生委托方监督电话:888669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