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恒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资产处置方案》(琼处非【2016】14号)和省处置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相关工作要求,海南省公安厅正开展海南恒宇房地产公司非法集资案涉案资产处置工作。目前已配合我省法院执行海南盛德典当有限公司民事债权30127400元及吴川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工程款29957104.86元。现对该案依法查封、冻结、扣押的余下涉案资产公告如下:一、三亚山海观置业有限公司名下商业用地19107.33平方米(约28.6亩)(三土房〔2007〕字第7621号);二、刘鹏飞个人银行账户(6210813520000968761)中的150万元;三、天籁汽车,车牌号:黑MX1440,机动车所有人:刘树辉;四、汉兰达汽车,车牌号:黑ALH047,机动车所有人:黑龙江恒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五、卡罗拉汽车,车牌号:琼AFA117,机动车所有人:韩志祥;六、马自达汽车,车牌号:琼B9DW77,机动车所有人:高桂云。 如对上述公告的涉案资产权属持有异议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海南省公安厅书面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逾期视为无异议,将依法处置上述涉案资产。特此公告
联系人及电话:费晶晶 0898-68836404
海南省公安厅
2016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