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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中天矿业投资有限公司拖欠昌江黎族自治县国家税务局、昌江县地方税务局(以下简称昌江县国、地税局)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相关税费,经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决定,将海南中天矿业投资有限公司“矿堆三”铁矿石的处置权移交昌江县国、地税局共同处理,为保障国家税收利益最大化,昌江县国、地税局,拟于近期将“矿堆三”铁矿石按照价格孰高原则变卖处置,请有受让意向者予本公告刊登之日起3天内与我局联系。 联系人:国税 吉承毅 13707596385 地税 杨 文 18889973388 昌江黎族自治县国家税务局 昌江县地方税务局 2016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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